匯款資訊
- 匯款銀行:池上郵局
- 銀行代碼:700
- 戶 名:丁佳佳
- 帳 號:02612080220744
- 訂房電話:0910865953
- LINE ID:0910865953
貼心服務
- 可攜帶寵物
- 備有室外的吸煙區、抽煙請到戶外。全區室內外禁止嚼檳榔
- 提供沐浴乳洗髮精跟吹風機、牙膏牙刷、刮鬍刀
- 有Wi-Fi 、電視台、飲水機,大台冰箱
- 有停車場
- 可麻將,烤肉
訂購規範
- 使用本站訂房系統訂房者,需於1日內支付所訂房之房價總金額30%(三日【含】以上之連假【前夕及期間】調整為50%,)及加購項目全額,匯款時請依照「系統顯示金額」匯款,如超過時間匯款,系統將自動取消訂房,且不另行通知。
- 無提供刷卡服務,無提供早餐。
- 進房時間:15:00時;退房時間:11:00時,逾時退房每30分鐘收費500元,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。
- 房間內嚴禁吸菸、嚼食檳榔(房間陽台備有菸灰缸),經民宿發現違反者,需賠償當日該房間純住宿費用全額(不同意者請勿入住)。
- 民宿開放寵物入住(禁床上同睡)
- 平、旺、假日依民宿定義為主。
- 如欲更改訂單人數、房間數、需求等,請來電辦理。
取消與延期
- 取消訂房(若您提供的退匯帳戶非「玉山銀行」,退匯時均會扣除單筆轉帳手續費15元): A.請來電辦理取消訂房作業,系統恕無接受退訂事宜。
- 如於住宿當日發生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,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其認定應依屏東縣政府發布資訊為準則,旅客可選擇延期(以1次、3個月內為限)或訂金全數退還。
- 訂房延期: A.請於入住日前7天前,來電辦理延期作業,系統恕無接受退訂事宜,延期以「一次、保留三個月」為限,未於時限內延期者,則依取消訂房比例退還。
B.訂金退款比例依照「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」(訂金退還計算係以「住宿房費」30%(三日以上連假調整為50%)為基準,加購部分全額退費):
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100%。
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70%。
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50%。
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百分之40%。
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30%。
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20%。
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訂金。
訂金:延期之後又取消者,依第一次延期時退費標準退還訂金。
B.週六、連續假期、春節等假日,恕不接受延期,依據取消訂房退費標準辦理退費。
